您的位置: 首页 » 法律资料网 » 法律法规 »

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县以上供销社利改税后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7-22 18:32:37  浏览:8074   来源:法律资料网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县以上供销社利改税后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商业部、财政部


商业部、财政部关于县以上供销社利改税后会计处理问题的规定

1983年9月16日,商业部、财政部

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对县以上供销社实行利改税后,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作如下规定。
一、会计科目
1.县以上供销社按规定向国家解缴的所得税,在“预缴所得税”科目核算。解缴所得税时,增记“预缴所得税”科目,增记“银行借款”或减记“银行存款”科目。下年度建新帐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科目的“上年利润”专户。
2.县以上供销社按规定向国家解缴的税后利润,在“缴国库利润”科目核算。解缴税后利润时,增记“缴国库利润”科目,增记“银行借款”或减记“银行存款”科目。下年度建新帐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科目的“上年利润”专户。
3.增加“税前扣减利润”科目,列在“会计科目表”资金占用及支出类“预缴所得税”科目之后。核算按规定在计算所得税时扣减的利润。本科目设以下子目:
(1)归还基建借款:核算按规定用借款工程投产后增加的利润归还的基建借款和借款利息。
(2)归还中短期设备借款:核算按规定用借款工程投产后增加的利润归还的中短期设备借款和借款利息。
(3)归还小型技术措施借款:核算按规定用借款工程投产后增加的利润归还的小型技术措施借款和借款利息。
(4)其他扣减利润:核算按规定在计税时其他应扣减的利润。如:“留给企业的治理‘三废’产品净利润”、“提前还清基建借款留给企业的利润”、“国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留给企业的利润”等。编表时按明细项目填列。
发生时,增记“税前扣减利润”科目及有关子目,增或减记有关科目。下年度建新帐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科目的“上年利润”专户。
4.增加“企业留用利润”科目,列在“会计科目表”资金来源及收入类“吸收流动资金”科目之后。核算县以上供销社按财务制度规定留用的利润。留用时,增记“企业留用利润”科目,增记“税后留利”(注新增科目)或有关科目。按照企业留利分配方案进行分配时,减记“企业留用利润”科目,增记用于业务发展和后备用的资金和基金等有关科目。即原来利润留成安排使用的补充流动资金、扶持生产资金、更新改造资金、利润增长额企业基金(即原超计划利润企业基金)和这次利改税规定在企业留利安排使用的项目,如简易建筑资金、建设基金、职工基金等。
具体分配项目和比例,按有关财务规定办理。
5.增加“税后留利”科目,列在“会计科目表”资金占用及支出类“税前扣减利润”科目之后(即:“抵缴利润”科目之前)。核算县以上供销社按规定解缴所得税和税后利润之后留给供销社的税后利润,在增记“税后留利”科目的同时增记“企业留用利润”科目。下年度建新帐时,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科目的“上年利润”专户。
6.增加“行政管理费收入”科目,列在“会计科目表”资金来源及收入类“以前年度收入”科目之后。核算县以上供销社按照规定向所属企业摊收的行政管理费。收到时,增记本科目和“银行存款”科目。“行政管理费收入”与实际开支的差额列入企业当年损益计算。行政经费由财政拨款的单位不使用本科目。
7.增加“上交行政管理费”科目,列在“会计科目表”资金占用及支出类“以前年度支出”科目之后。核算县以上供销社所属企业按照规定摊负的行政经费。上交行政管理费时,增记本科目和“银行借款”科目。
8.实行利改税的县以上供销社使用“税前扣减利润”、“税后留利”和“企业留用利润”新科目之后,“抵缴利润”和“利润留成”科目即行废止,并将这两个帐户按规定转入有关帐户。
二、会计报表
1.在“资金表”资金来源方增加“企业留用利润”项目,列于专用基金项“利润留成”之前;资金占用方增加“税前扣减利润”和“税后留利”两个项目,分别列于“预缴所得税”和“抵缴利润”项目之后,用以反映各有关科目的余额。
2.在“经营情况表”上增加“行政管理费收入”和“上交行政管理费”两个项目,分别列于“以前年度收入”和“以前年度支出”项目之后。由企业摊负行政管理费的县以上社,其费用开支应编制“经营情况表”,与企业“经营情况表”合并上报。合并时“行政管理费收入”与“上交行政管理费”两项不相抵消,如果“行政管理费收入”大于“上交行政管理费”应说明原因,以便反映企业摊负行政管理费的情况。
3.增加《县以上供销社利润分配情况表》和《县以上供销社企业留利分配使用情况表》,由实行利改税的单位填制,逐级汇总上报。表式及编表说明附后。实行利改税的单位,取消“利润留成”科目以后,一九八三年仍应编制《县以上利润留成提取使用情况表》,并在本年减少项下“9.其他”之后,增加“10.转入企业留用利润帐户数”一项。原“供会附表1”补充资料表亦应填报,填报时将“抵缴利润”项改为“税前扣减利润”,明细项目亦作相应改变,并与《县以上供销社利润分配情况表》有关项目取得一致。
4.企业利改税前各月帐务调整之后,在编制会计报表时,应将调整数列入当月经营情况表“本期金额”栏。利改税前各月的《经营情况表》的金额加调整当月的《经营情况表》的金额,即为年初至报告期止的经营情况累计金额。月度上报的《财务主要指标电讯报告》的经营情况部分,以调整后的累计数填报。
5.实行利改税的县以上供销社编制《县以上更新改造、简易建筑资金使用情况表》时,应将“利润留成转入”这一项目改为“企业留用利润转入”项目。
6.一九八三年暂不实行利改税的单位,其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仍按现行会计制度的规定办理。
三、帐务处理
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利改税试行办法》的规定和各地供销社与财政部门商定的办法,对利改税前今年需要调整的帐务应进行调整。
1.今年1—5月份按工资总额10—12%计算在“费用”中列支的奖金,改在“企业留用利润”中列支时:
减:费用----工资
减:职工基金
2.县以上供销社行政经费财政部门不拨款,改为企业开支时:
增:费用----有关子目
增:其他应付款(或增、减记其它有关科目)
3.根据财税部门关于入库数字调整的通知,将“缴国库利润”帐户中应划转的所得税转入“预缴所得税”帐户时:
增:预缴所得税
减:缴国库利润
4.根据利改税的规定将“缴国库利润”帐户中应划转上交的税后利润增设“上缴税后利润”专户核算。转帐时:
增:缴国库利润----上交税后利润
减:缴国库利润:
5.根据财税部门通知调整帐务后,需要补交税利时:
增:预缴所得税或缴国库利润----上交税后利润
增:银行借款(或减:银行存款)
6.根据财税部门通知调整帐务后,财税部门退回多缴的利润时:
增:银行存款(或减:银行借款)
减:缴国库利润
7.将今年1—5月份“抵缴利润”帐户中应在计税时扣减的利润,转入“税前扣减利润”帐户时:
增:税前扣减利润----有关子目
减:抵缴利润----有关子目
8.按利改税的规定将今年1—5月份利润提取的利润留成冲销时:
减:利润留成
减:抵缴利润----提取利润留成
9.按利改税的规定将今年1—5月份的税后利润(有上交税后利润任务的单位应减去应上交的税后利润)转入“企业留用利润”帐户时:
增:企业留用利润
增:税后留利
10.实行利改税单位原“利润留成”帐户的余额,应按规定分别转入有关基金帐户。暂时不能转入有关基金帐户的,亦应将余额转入“企业留用利润”帐户,设专户核算。将“利润留成”帐户余额转入“企业留用利润”帐户时:
增:企业留用利润----利润留成
减:利润留成
附表1: 县以上供销社利润分配情况表
编制单位: 年 季度 金额单位:万元
--------------------------------------------------------------------------
| | 省 级 |
项 目 |合 计| |县 级
| |(包括地市级)|
--------------------------------------------------------------------------
1.纳税单位利润 | | |
其中:已抵减所属单位亏损金额| | |
2.税前扣减利润 | | |
其中:①归还基建借款 | | |
②归还中短期设备借款 | | |
③归还小型技术措施借款| | |
④ | | |
⑤ | | |
⑥ | | |
3.计税利润额 | | |
4.应缴所得税 | | |
5.已缴所得税 | | |
6.应缴税后利润 | | |
7.已缴税后利润 | | |
8.企业应留利额 | | |
9.企业已留利额 | | |
10.纳税单位个数 | | |
其中:纳税单位亏损个数 | | |
11.纳税单位亏损金额 | | |
12.本年缴上年所得税 | | |
13.本年缴上年利润 | | |
--------------------------------------------------------------------------
县以上供销社利润分配情况表编表说明
一、本表是反映县以上实行利改税的供销社截至报告期末利润分配情况的报表,由各级供销社按季编制,随同会计报表逐级汇总上报。
二、填列方法如下:
1.“纳税单位利润”根据盈利的纳税单位《经营情况表》中“利润总额”项目所列利润填列。“其中:已抵减所属单位亏损金额”,根据纳税单位所属独立核算企业之间以盈抵亏的亏损金额填列。
2.“税前扣减利润”根据“税前扣减利润”帐户余额填列,其中小项相加之和应与大项相等。
3.“计税利润额”根据“纳税单位利润”减“税前扣减利润”的差额填列。
4.“应缴所得税”根据“计税利润额”按适用所得税率或减税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填列。
5.“已缴所得税”根据“预缴所得税”帐户余额填列。
6.“应缴税后利润”根据有关规定计算截至报告期应该上缴国库的税后利润数填列。
7.“已缴税后利润”根据“缴国库利润”帐户余额填列。
8.“企业应留利额”按第3项“计税利润额”减第4项“应缴所得税”、第6项“应缴税后利润”后的差额填列。
9.“企业已留利额”按“税后留利”帐户余额填列,并与“资金表”“税后留利”项目的数额一致。
10.“纳税单位个数”由上级主管单位根据所属纳税单位个数填列。本项目的个数应包括“其中:纳税单位亏损个数”在内。
“其中:纳税单位亏损个数”指纳税单位在截至报告期末,将所属独立核算企业的盈亏相抵以后,仍为亏损的,由上级主管单位作一个亏损单位数填列。
11.“纳税单位亏损金额”由上级主管单位,根据所属纳税单位合并“经营情况表”的“累计金额”栏,“利润总额”项的负数填列。
12.“本年缴上年所得税”和“本年缴上年利润”两项,根据“上年利润”专户直接上缴财税部门的上年所得税和上年利润的数额填列。
附表2: 县以上供销社企业留利分配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 年 季度 金额单位:万元
--------------------------------------------------------------------------
| | 省 级 |
项 目 |合 计 | |县 级
| |(包括地市级)|
--------------------------------------------------------------------------
一、年初余额 | | |
二、本年补留上年企业留利 | | |
三、本年增加 | | |
1.企业留用数 | | |
2.行政、主管单位留利数 | | |
3.上级拨入 | | |
4.下级上缴 | | |
5. | | |
6. | | |
7.利润留成帐户转入 | | |
四、本年减少 | | |
1.转作流动资金 | | |
2.转作更新改造资金 | | |
3.转作扶持生产资金 | | |
4.转作调剂基金 | | |
5.转作职工基金 | | |
其中:转作奖金 | | |
6.转作应交能源交通基金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解缴上级 | | |
12.拨付下级 | | |
五、年末余额 | | |
1.银行存款 | | |
其中:经批准已安排尚未使用数| | |
2. | | |
3. | | |
六、财政拨款 | | |
1.基本建设拨款 | | |
2.简易建筑费拨款 | | |
3.行政经费拨款 | | |
4. | | |
--------------------------------------------------------------------------
县以上供销社企业留利分配使用情况表编表说明
一、本表是反映县以上实行利改税的供销社企业留利分配使用情况的年度报表,由县以上留利单位编制,逐级汇总上报。
二、填列方法如下:
1.“年初余额”、“年末余额”根据“企业留用利润”帐户“上年转入”和“结转下年”的金额填列,并与“资金表”上本项目的金额一致。
2.“本年补留上年企业留利”指上年的企业留利在本年转入“企业留用利润”帐户的数额。本项目根据“企业留用利润”帐户增方有关发生额填列。
3.“本年增加”各项根据“企业留用利润”帐户(不包括本年补留上年企业留利数)增方发生额填列。
4.“本年减少”各项根据“企业留用利润”帐户减方发生额填列,并与有关专用基金使用情况表中“企业留用利润”转入项目的数字相互一致。不一致时应查明情况说明原因。
5.“财政拨款”有关项目,按财政实拨有关项目的数额填列。
6.“本年增加”、“本年减少”各小项相加之和应等于大项;上下级的缴拨数应相互抵销;“年初余额”加“本年补留上年企业留利”加“本年增加”减“本年减少”应等于“年末余额”。


下载地址: 点击此处下载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布废钢、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五种进口商品经营公司名单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公布废钢、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五种进口商品经营公司名单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公安部,机械部,冶金部,内贸部,海关总署,轻工总会,总后勤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部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各部委直属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废旧物资进口管理的指示和《进口商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4年第3号)的规定,外经贸部决定对废钢、废铜、废铝、废纸、废塑料五种可再生利用物资的进口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管理。现将有关部门、地方经营上述五
种废旧物资的公司名单(见附件)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地方进口上述五种商品均可委托核定的公司代理进口;核定的地方公司仅限代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上述商品的进口。
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生产自用的上述五种进口商品,暂按国家有关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规定及办法办理。
三、来料加工的进口经营管理暂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办理。
四、经济特区进口本区自用上述五种进口商品的外贸公司,由特区外经贸主管部门自行核定后报外经贸部备案。所核定的公司必须是外经贸部批准的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五、特殊情况须报外经贸部批准后方可办理。
对违反上述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的核定公司,外经贸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取消核定公司经营资格。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部门核定公司名单
废钢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
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
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公司
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
中国商业对外贸易总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
中国钢铁工贸集团
中国重型机械总公司
中国新兴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供销合作对外贸易公司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废铜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总公司
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
中国钢铁工贸集团
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公司
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
中国商业对外贸易总公司
中国京安进出口公司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供销合作对外贸易公司
废铝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华润总公司
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
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电线电缆进出口联营公司
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公司
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
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总公司
中国新兴进出口总公司
废纸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华润总公司
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
中国轻工物资供销总公司
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中国京安进出口公司
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
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公司
中国商业对外贸易总公司
废塑料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
中国物资再生利用总公司
中国华通物产集团公司
中国轻工物资供销总公司
中国化工轻工总公司
中国机械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总公司
中国供销合作对外贸易公司

附件二:地方核定公司名单
废钢(79家)
北京市:北京兴茂实业公司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北京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天津钢管公司
天津利和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河北省:河北省进出口贸易公司
河北省机械进出口公司
山西省:山西省机械进出口公司
太钢进出口公司
内蒙古: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总公司
满洲里华运经济贸易公司
辽宁省:中国冶金进出口辽宁公司
辽宁对销贸易公司
鞍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大连市:大连大重集团
大连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供销合作对外贸易公司
绥芬河万通经济贸易公司
上海市: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沪昌钢铁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苏舜天国际集团机械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江苏省物资集团总公司
浙江省: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司
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宁波市:宁波市五矿机械进出口公司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福建省机械工业进出口公司
江西省:江西省进出口公司
江西省五矿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山东省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省机械进出口公司
烟台市进出口公司
青岛市:青岛市五矿机械进出口公司
青岛市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河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五金矿产品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湖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进出口公司
湘潭钢铁公司
广东省:广东省五矿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东省物资集团公司
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
广 西:广西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四川省:四川省外贸进口公司
攀钢集团国际经济贸易总公司
重庆市:重庆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重庆特殊钢厂
西南技术进出口公司
贵州省:贵州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云南省五金矿产化工进出口(集团)公司
昆明钢铁总公司
保山钢铁厂
西 藏:西藏金珠股份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陕西省五金矿产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陕西钢厂
甘肃省:甘肃省进出口贸易集团公司
甘肃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青海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西宁钢厂
新 疆:新疆中钢冶金进出口阿拉山口公司
新疆国信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对外贸易公司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对外贸易公司
新疆兵团:新疆中基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新疆兵团物产集团公司
宁 夏:宁夏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宁夏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
废铜(77家)
北京市:北京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北京工艺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天津市:天津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天津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河北省轻工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山西省:山西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太原铜业公司
内蒙古: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总公司
内蒙古国际贸易公司
辽宁省:中国冶金进出口辽宁公司
辽宁对销贸易公司
大连市:大连瑞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大连开发区进出口总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物资集团总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绥芬河万通经济贸易公司
上海市:上海轻工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苏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无锡中润(集团)有限公司
南京机械五金矿产医药保健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司
宁波市:宁波市五矿机械进出口公司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江西省:江西省进出口公司
江西铜业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威海市进出口公司
淄博市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对外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市:青岛市五矿机械进出口公司
青岛华青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河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五金矿产品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湖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国际贸易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
湖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
广东省外经发展佛山公司
中国广东南海市南桂海外企业集团
广 西:广西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四川省: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四川公司
四川省外贸进口公司
重庆市:重庆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重庆外贸进出口公司
重庆嘉陵企业公司
贵州省:贵州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云南冶炼厂
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云南省五金矿产化工进出口(集团)公司
西 藏: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西藏自治区包装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陕西省有色金属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
甘肃省:甘肃省进出口贸易集团公司
甘肃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青海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新 疆:吉木乃县边境贸易进出口公司
伊犁地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新疆海宇科技应用研究院海宇国际集团阿拉山口公司
新疆兵团:新疆中基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新疆兵团物产集团公司
宁 夏:宁夏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宁夏机械化工进出口公司
废铝(77家)
北京市: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北京公司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北京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天津机械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河北省:河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河北物产企业集团公司
山西省:山西明迈特实业有限公司
山西省太原市进出口贸易公司
内蒙古: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总公司
满洲里华运经济贸易公司
辽宁省:中国冶金进出口辽宁公司
辽宁对销贸易公司
大连市:大连机械进出口公司
大连国际技术贸易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物资集团总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海外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市: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上海公司
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上海中垦进出口公司
江苏省:江苏省物资集团总公司
张家港市对外贸易公司
常州市对外经济技术贸易(集团)公司
浙江省:浙江省物资产业(集团)公司
浙江省兴合(集团)总公司
宁波市:宁波市五矿机械进出口公司
宁波市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轻工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芜湖市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中国福建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福建省机械工业进出口公司
江西省:江西省进出口公司
江西铜业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山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济南市进出口公司
潍坊市进出口公司
青岛市:青岛市五矿机械进出口公司
青岛市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河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五金矿产品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湖北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机械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利达国际贸易总公司
湖南有色金属进出口联营公司
广东省: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
广东省南方工业发展公司
广东省南海市外贸开发公司
广 西:广西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四川省:四川亿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重庆市:重庆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重庆外贸进出口公司
西南技术进出口公司
贵州省:贵州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云南冶金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
中国有色金属进出口云南公司
云南省五金矿产化工进出口(集团)公司
西 藏:西藏远大工贸有限公司
西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陕西省:陕西省进出口公司
铜川铝厂
甘肃省:甘肃省进出口贸易集团公司
甘肃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青海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新 疆: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对外贸易公司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贸易水貂饲养总厂
阿勒泰地区外贸公司
新疆兵团:新疆中基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新疆兵团物产集团公司
宁 夏:宁夏夏城进出口公司
宁夏进出口公司
废纸(76家)
北京市:中国抽纱北京进出口公司
中国出口商品基地建设北京公司
北京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天津土产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造纸公司
河北省:河北省包装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畜产进出口公司
山西省:中国包装进出口公司山西公司
山西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内蒙古: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总公司
满洲里华运经济贸易公司
辽宁省:辽宁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辽宁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辽宁省辽海进出口公司
大连市:大连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大连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轻工对外贸易公司
黑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上海造纸公司
上海兰生(集团)有限公司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苏省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无锡中瑞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进出口(集团)公司
浙江省: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司
浙江省包装进出口公司
宁波市:中国包装进出口宁波公司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进出口公司
合肥市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福建省造纸工业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华福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江西省:中国包装进出口江西公司
江西省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山东省畜产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服装进出口公司
凯远集团公司
青岛市:青岛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青岛华青实业有限公司
河南省:河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湖北省国际贸易公司
湖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国际经济开发公司
湖南省竹业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中国包装进出口广东公司
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东省江门市江经企业进出口公司
广 西:广西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广西化工进出口公司
四川省:中国包装进出口四川公司
四川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重庆市:重庆轻工进出口公司
重庆外贸进出口公司
重庆嘉陵企业公司
云南省:云南省进出口公司
云南大理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西 藏:西藏自治区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地区对外贸易公司
陕西省:陕西省轻工进出口公司
宝鸡五一造纸厂
甘肃省:甘肃省进出口贸易集团公司
甘肃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青海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新 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对外贸易公司
新疆盛林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博州公司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对外贸易公司
新疆兵团:新疆中基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新疆兵团物产集团公司
宁 夏:宁夏轻工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青铜峡造纸厂
废塑料(73家)
北京市:北京市富亿通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北京市化工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天津裕华经济贸易总公司
天津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河北省地毯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进出口贸易公司
山西省:山西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山西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内蒙古:内蒙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集团)总公司
内蒙古国际贸易公司
辽宁省:辽宁对销贸易公司
辽宁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大连市:大连化工进出口公司
大连瑞兴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国外贸易公司
上海市:上海物资(集团)总公司
上海联合贸易公司
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江苏省:江苏汇鸿国际集团土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轻工工业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
浙江省:浙江省台州市进出口公司
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宁波市: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宁波市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轻工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建省福州市对外贸易公司
福建省泉州市华福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江西省:山西省进出口公司
江西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江东省:山东省供销社集团总公司
威海市进出口公司
烟台市供销社集团总公司
青岛市:青岛市化工医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河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中国电子进出口湖北公司
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机械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华隆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广东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
广东省物资集团公司
广 西:广西化工进出口公司
四川省:四川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中国包装进出口四川公司
重庆市:重庆轻工进出口公司
西南技术进出口公司
重庆嘉陵企业公司
贵州省:贵州省技术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云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进出口公司
西 藏:西藏远大工贸有限公司
西藏自治区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陕西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供销社
甘肃省:甘肃省进出口贸易集团公司
甘肃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青海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新 疆:新疆油田经贸总公司塔城边贸公司
新疆二轻工业供销总公司阿拉山口贸易公司
新疆兵团:新疆中基股份有限公司
新天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新疆兵团物产集团公司
宁 夏:宁夏夏城进出口公司
宁夏进出口公司


附件三:经营五种废旧物资的边贸公司名单
新 疆:阿拉山口合信经贸有限公司
塔城地区对外贸易公司
新疆霍尔果斯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喀什地区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经济贸易发展公司
延边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珲春公司
白山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集安市鸭绿江对外贸易公司
辽 宁:丹东市进出口公司
丹东边境经济合作区边境贸易公司
广 西:广西南宁地区外贸五金矿产公司凭祥分公司
凭祥市边贸总公司
内蒙古:二连市国际贸易公司
满洲里东方国际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满洲里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黑龙江:黑龙江绥芬河边境小额贸易公司
黑河市对外经济贸易实业公司
黑龙江省东宁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同江边境经济贸易
甘 肃:甘肃省机械设备进出口公司酒泉边贸分公司
甘肃省酒泉边境进出口公司
云 南:德宏州工艺品公司
保山地区外贸商号
河口县供销边贸公司

不分页显示   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7年至200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湖南省长沙市人民政府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7年至200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

长政函〔2007〕9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根据我市2006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支出水平、就业状况与就业人口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及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预测,经研究决定,2007年至2008年度我市城区及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3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四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为5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
  此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长沙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